离婚冷静期男子持刀闯妻子家被反杀,女方被认定属正当防卫,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前不久,吉林省桦甸市男子小帅与妻子小美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但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帅竟持刀闯入小美家中,反被大舅哥大力用刀反杀……这起案件中,小美大力等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案发后,当地公安邀请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此案研判,最终认定小美等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先科普一下《刑法》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需要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满足以上五点要求才构成正当防卫。男人半夜拿刀闯进来,这已经不是吵架,是赤裸裸的危险,持刀入室这种属于严重暴力,刑法本来就设有“特别防卫”的条款,为了保命造成侵害人伤亡也不担责。我希望各位有法律素养的同志能别拿事后回放要求当事人“轻一点”。当时的画面是:对方有刀、人在屋里、距离近、情绪失控,屋内还有亲人,你犹豫一下可能就出人命了。防卫讲求有效制止,不要求你必须要挨了一刀才能还手,只要不是对方已经丢刀倒地、逃离还追着补刀,没有报复性继续打,基本不会被认定过当。本案最后认定正当防卫,说明女主当时面临的危险很紧迫,即将伤害到自己,女主非常清楚自己在保护自己,且女主只针对的是该持刀男子,虽然男子被杀但构成特殊防卫。 再说两点常被忽略的。第一,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旁边的家人出手帮忙一样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第二,家是私人空间,入室行凶的危险度,防卫强度也可相应提高,这和在路上偶遇吵两句然后动手打人完全不同。至于“还在冷静期”,那不影响非法入侵住宅的认定。 从办案角度看,公检法三方联合审查,体现了办案机关对细节的重视,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一般会从有没有破门入户、谁先动手、有没有追打、双方伤口位置、有没有既往威胁记录、周边监控怎么显示等多方面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在此给各位送几条比较实用的建议,遇到持刀入室这类紧迫危险,先保命,能躲躲,躲不了就就地取材制止,一旦对方失去攻击能力立刻停手,赶快报警,别被情绪带着跑继续追着他。平时有家暴、跟踪、威胁苗头,赶快换锁换门禁,和物业、社区报备,在家中一些关键位置安装监控也是有助于事后的认定。这里也请各位不要在乎自己打伤侵害人,自己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紧迫时刻,保护自己的生命优先于一切,哪怕最后会认定成防卫过当,你也总得能活着站在法庭上才能知道吧,多想想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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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02 1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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