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女子手机忘在朋友车上,朋友开着车走,她在后面追,一男子好心,把手机借给她用,要她联系朋友,朋友把手机送了回来,女子非常感谢男子,隔了一天,女子又遇见男子,男子看她里冷,给她披了件衣服,万万没有想到,男子提出,他帮过女子两次,要女子请他吃饭,开始问女子借钱,他吃饭买水,买烟加油,上网吧还车贷,都问女子要钱,20多天,借了女子20000元,女子感觉不对,要他还钱,男子拉黑女子,再不露面,女子崩溃:我把他当做好人,他把我当傻白甜! 蔡女士找到记者,说她遇到了一个“好心人”,好心人当她做傻白甜,20多天借了她20000元。 蔡女士情绪ji动,傻白甜就是那种又傻又天真的人,所以我很生气很生气! 说起蔡女士的遭遇,简直就是个奇葩,4月份的时候,朋友给她介绍了个男生,第一次见面,男生送她回来,结果她粗心大意,把手机忘在了男生车上。 男生也不知道,开着车就走了,蔡女士发现手机不见,急忙在后面大声呼喊。 可男生没有听到,蔡女士跑着追他,蔡女士牵着小狗,人和狗跑的气喘吁吁。 蔡女士实在跑不动了,停下来喘了口气,一旁有位男子看到,过来问她怎么回事。 蔡女士告诉男士,手机忘在朋友车上, 男子把自己的手机递给蔡女士,让她给朋友打电话。 没过一会,朋友回来给她送手机,蔡女士对好心男子连连道谢,男子离开,蔡女士心想,这个男子心眼挺好。 隔了一天,朋友又请蔡女士吃饭,朋友开车到小区接她,谁知在小区外被人追尾。 处理事故时,耽搁了很久,蔡女士感觉到冷,她要回家去拿衣服。 谁知旁边有人叫她,蔡女士一看,竟然又遇到那位好心男子。 男子说道: 我前天给你帮忙,你陪我喝一杯酒吧?蔡女士欣然答应,喝完酒后,蔡女士就打算回来。 男子到他车上,拿出一件衣服,披到蔡女士肩上,蔡女士之后,把衣服还给了他,4月9号,俩人加上了微信。 4月11号这天,蔡女士收到男子消息,男子要蔡女士请他吃饭,理由就是,他帮了蔡女士2次。 蔡女士不想欠人情,二话没说,到了下班就请他吃饭。 谁知男子张口借钱,他每天都借,一天借1000元,到4月底,蔡女士一算,男子借了她一共20000元。 他吃饭,买烟,买水,上网吧,吃羊棒骨,给别人随礼,加油,还车贷,一切花销,全问蔡女士要钱。 他加完油后,没钱付账,拍下加油站收款吗发给蔡女士:“扫”! 他向蔡女士解释,他的银行卡被封了,这几万块钱,根本就不是个事,等到5月,他就会还给蔡女士了。 蔡女士以为,他是个好心人,对他十分信任,一直借钱给他,相信他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 到了后来,男子只借不还,蔡女士等了半年,男子只还给了2000元。 女子感到不对,这事蹊跷,前期男子追着她借钱,现在剧情反转,变成她追着男子要钱。 她又想起来,自己牵着小狗追车的事,越追越累,跑不动了,这和追钱没啥区别。 蔡女士越想越气,她找到记者,希望这件事能早些结束,蔡女士十分的后悔: 我把他当好心人,他把我当傻白甜! 记者听完,满脸懵圈,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见。 记者陪蔡女士找到男子住处,发现男子是租的房子,他早已经退租跑路。 男子把蔡女士电话拉黑,蔡女士记得,以前见过男子身份正,身份正上有他家的地址,随后记者陪同她一起赶去。 到了男子家里,开门的是男子母亲,母亲表示,一年没见过儿子,早就和他断绝了关系。 男子把自己9个月的儿子扔给母亲,他也不管,也不回来,母亲打电话给他,他压根不接。 这时,男子突然给蔡女士发来消息: 等着收钱!可蔡女士说,他一直都是这么说的,可是根本就没打钱。 蔡女士拨打他语音电话,他说蔡女士是sao扰他,只要蔡女士以后不s扰他,一切就按法院判决来。 蔡女士拿出法院调解书,上面清楚的写着,蔡女士只要本金20000,男子同意,自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20日止,每月20日前,偿还蔡女士2000元。 如果男子不按时履行,蔡女士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结果男子只在7月份还了一次,然后就不见动静,他说蔡女士总是给他发消息打电话,喝完酒也给他打电话。 蔡女士怒不可遏,我发消息,就是为了要钱,你要是把钱还了,我一句话都不会和你多说。 男子不理,只说一切按照法院判决的来。 蔡女士表示,如果他再不还钱,就去申请强 制执行,同时提醒大家,借钱需谨慎,千万不可傻白甜! 《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蔡女士拥有法院调解书,明确了男子需自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20日止,每月20日前偿还蔡女士2000元。 但男子仅在7月份还了一次款,之后未按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若男子再不还钱,蔡女士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吗?内蒙古,男子和朋友一起回到小区,结果被一个人拿着刀砍了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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