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兰某等4人在村头坟地旁林地铺电网电野兔,天黑后设备供电,兰某在车内看管。当晚9点,酒后的任某和朋友刘某1带猎狗等去抓野兔,发现后报警。民警抓捕时兰某4人逃跑,任某二人偷设备,刘某1被电卸夹子拿电瓶,任某拿逆变器触电身亡,家属索赔170万余元被驳回。根据事件描述,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责任问题,以下是对事件的分析和可能的法律观点:
一、事件概要
地点:湖北襄阳某村头坟地旁林地
参与人员:兰某等4人(负责铺设电网),任某、刘某1(猎捕野兔,酒后行动),以及其他未详述人员
事件经过:
兰某等人在夜间架设电网,用于捕捉野兔,兰某在车内看管
任某和刘某1酒后携带猎狗等工具前往,发现设备后报警
民警到场抓捕时,兰某等人逃跑
任某和刘某1试图偷取设备
刘某1被电击身亡,任某用逆变器触电
二、法律关系分析
电网设备的法律性质与责任
如果电网是非法设置或未符合安全规范,可能存在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若设备由兰某等人自行安装,且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设备的所有权、安装许可、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是关键因素
责任认定
刘某1的触电死亡:
触电可能由设备故障、非法安装或故意行为引起
如果电网非法或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可能由设备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
刘某1作为试图偷取设备的人员,是否存在过失或违法行为
任某用逆变器触电:
逆变器是否被设计用于安全保护?是否由其本人操作?
触电原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
逃跑行为:
兰某等人逃跑可能涉及妨碍公务、非法行为
家属索赔170万余元被驳回的原因
可能法院认为责任不在被告,或责任范围有限
也可能因违法行为(非法设置电网)影响赔偿判决
具体驳回理由需查看判决书详细内容
三、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责任:非法安放电网可能构成非法安放危险物品罪或其他罪名
民事责任:若电网非法或不安全,责任可能不由电网所有者承担,或责任有限
赔偿责任:因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责任认定复杂,可能影响赔偿判决
四、总结
事件涉及非法用电、非法安装电网、公共安全责任、刑事责任等多个层面
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证据、现场情况、设备合法性等因素
家属索赔被驳回,可能因责任不明确或被告未承担过错
五、建议
若你是当事人或相关方,建议详细查阅法院判决书,理解驳回理由
关注事件的法律责任划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维权或责任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