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对夫妻,上演了一场自导自演的诈骗行为。丈夫在购物平台买回价值较高的商品,

芹姐说法 2025-10-05 14:05:09

湖北,一对夫妻,上演了一场自导自演的诈骗行为。丈夫在购物平台买回价值较高的商品,快递到达驿站之后,由其妻子易容变装过去取走。当妻子将货品盗窃走之后,丈夫再以没有取到货物为由,在平台上发起退款申请,要求全额退款。夫妻二人多次配合,上演“零元购”戏码,最后,二人均被刑拘。 star星视频10月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悉,二人购买的都是高价值产品,其中有一台数码相机,价值高达三千多元。 这一天,男子胡某坐在家里沙发上,突发奇想。跟自己的妻子郭某,商定了一起偷天换日的大事件。 胡某在自己的购物平台上,重金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这台相机价值高达3000多元。下订单之后,二人就耐心等待快递的到来。 终于等到快递公司的通知,要求胡某去驿站取走自己的快递。这个时候,就轮到其妻子郭某登场了。 郭某在家做好易容、变装,浑身穿着密不透气的防晒装备,给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然后戴上太阳镜,戴好口罩。这样的装扮,估计自己的亲生父母都难以认出来。 来到驿站之后,郭某顺利取走了货品。回家之后,二人拆开快递,看到眼前的商品开心不已,这下,可真的是赚大发了啊! 随后,胡某又回到购物平台,找平台客服理论:“你们自己看看,我的快递到哪里了,怎么没有给我送过来啊!” 面对胡某的投诉,平台客服让胡某耐心等待,会去核实。胡某急不可耐,称自己没有耐心等下去,先给自己办理退款理赔再说。 利用平台的漏洞,胡某先得到了这一批货物的退款。而平台客服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去找到驿站这边,让驿站调查一下具体情况。 驿站这边调取监控之后发现,这些货品,都被一名蒙面女性给取走。从这一点来看,确实不是胡某取走的。 没多久,胡某又开始展开下一步计划,行动如出一辙。等到他再次发起投诉的时候,这一次,客服直接联合驿站,给胡某夫妻逮个正着。 后台是胡某在下订单,前台是郭某偷快递,二人打配合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但是他们似乎忽略了一点:其实监控早就把郭某的脸,拍的清清楚楚。 驿站报警之后,很快,这二人就被抓捕归案。据二人交代,他俩就是因为第一次“零元购”尝到了甜头,后面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胡某交代称,当郭某把快递偷回来之后,他就会把商品拿到二手平台上去销售。前后多次这样做,自己也获利良多。 钱是到手了,良心却丢了,接下来这俩夫妻面临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1.在购物平台山买东西之后,坚称自己没有收到商品,或者商品被盗窃了,消费者可以要求全额退款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物平台下订单之后,商品在运输途中丢失或者被偷窃,此风险由卖家承担。 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退款。如果卖家拒绝,可以通过平台介入处理。 正是利用这样的平台漏洞,胡某心生歹念,想着以此来谋取利益。货品到达之后,让自己的妻子去驿站取走,制造出货品被盗窃的假象。然后胡某找平台投诉,要求对方退款。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及法律。 2.夫妻俩网购打配合,多次实施盗窃,最后被定性为属于诈骗行为,这二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刑法》规定,多次盗窃货品,如果商品的价值超出3000元,行为人会被判定为盗窃罪,依法判刑。 本案中的妻子郭某,多次去驿站盗窃,其中一个货品达到3000多元,郭某已经触及刑法。念及其身份为从犯,作为主犯的丈夫胡某,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多次实施诈骗,及时单次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累计金额或者累计次数达到刑事标准,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诈骗数额超出3000元以上,则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处以罚金。累计诈骗次数超出3次,也会根据此标准来量刑。 从本案可知,这夫妻二人,多次配合作案,并且超出三次,每次均以获利为目的,其行为涉嫌诈骗。另外,诈骗金额超出三千元,这对夫妻必定要承担较为严厉的刑事责任。 因为贪念,夫妻二人的往后人生,算是毁在自己手里。另外,如果二人有后代,可能还会影响到子女后期的发展。如此想来,实在是马失前蹄、后果堪忧。 面对郭某与胡某这二人的行为,大家是否也会嗤之以鼻呢,欢迎大家到评论区里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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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知足常樂

5
2025-10-05 21:24

自以为是,自作聪明。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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