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捉奸怒砍人,坐牢还要赔3万!法院:冲动解决不了问题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唏嘘。 湖南一名54岁男子谢某,酒后去找48岁的情人唐某,本想发生关系,结果一进门发现卧室里还藏着另一名男子欧某某。谢某当场火冒三丈,要求开门被拒后,竟抄起菜刀堵在门口,最后把唐某和欧某某都砍伤了。 结果呢?谢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年2个月。这还没完,今年5月,唐某又把他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4.7万余元。最近法院一审判决:谢某得赔3.1万余元。 真是“一场冲动,两败俱伤”。有人可能觉得,谢某算不算“激情犯罪”?但法律看的是行为本身——持刀伤人就是故意伤害,被害人有没有过错,也不能成为动刀的理由。 提醒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让情绪牵着鼻子走。动手之前想一想,为了一时之气坐牢又赔钱,值吗? 情感纠纷 法律案例 冲动是魔鬼 湖南伤人案 喝醉酒后有发生过什么糗事吗
领导下车间,听见有工人闲聊:说给多少钱干多少活,自己一个月5000的工资,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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