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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40年|消费公益诉讼破冰,《中国消费者报》推出系列重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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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当《中国消费者报》的创刊号带着油墨香走来,我国消费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四十载春秋流转,《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怀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初心,回应消费者诉求,勇敢撕开虚假宣传的伪装,揭开行业潜规则的面纱,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值此创刊40周年之际,本报推出“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专栏,诚邀与这份报纸共同成长的同路人,分享那些藏在字里行间的记忆。相信这些故事里,有纸张的温度,有文字的力量,更有所有人对消费维权事业的执着坚守。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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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砺金,2014年至今,任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其间,他推动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率先推出《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推动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发起“消保助力消费”行动,首创“放心消费嘉年华”品牌,组织开展网约车、民航服务、长租公寓、音视频网站、直播带货、在线家政等消费调查体验活动。

回想起

与《中国消费者报》的相识相知

往事仍历历在目

工作路上的“引路人”

《中国消费者报》伴我护权益

还记得在北京求学那会儿,班里传阅的《中国消费者报》总是格外抢手。那时,《中国消费者报》在我们这群新闻学子心中意义非凡,不少同学都盼着毕业后能走进这家报社,用笔墨做为民发声的实事。

如今,我在浙江省消保委投身消费维权事业,这份报纸也从学生时代的梦想目标,变成了日常工作中离不开的参谋智囊。我常常一边翻阅报纸,一边标注重点、摘录做法,把一些先进地区的鲜活案例转化为推进自身工作的具体思路。

近期,随着杭州市消保委完成换届,浙江省所有市级消保委均实现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消保委主任,组织架构优化全面完成。浙江省消费者组织现代化建设工作正是借鉴了《中国消费者报》曾深度报道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成功换届经验,那些扎实的工作报道,为我们的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帮助我们规避了诸多潜在问题。

在消费维权领域,《中国消费者报》的多篇报道,为浙江省预付式消费监管搭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的框架。以此为基础,我们起草的有关预付式消费调研报告获得多位省领导批示,并进一步推动了省级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

正如《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所呈现的那样,它就像一位“随时在岗的老师傅”,通过传递这些来自一线、经过实践检验的系统性治理经验,为我们应对消费维权老大难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工具箱”和“路线图”,让我们在为民发声和切实维权的工作中,既有方向,又有底气。

公益诉讼护消费者权益

以笔为盾传维权声音

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后,不少消费者投诉称,实名购买火车票后遗失,火车站拒绝凭身份信息查购票记录,仍强迫补票。事实上,铁路售票信息系统中能清晰核查消费者的实名购票信息,铁路运输部门强迫补票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30日,浙江省消保委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消费维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上海铁路局立即停止“强制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以其敏锐的新闻嗅觉和专业判断,迅速洞察到此案对于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破冰意义,以《首个消费公益官司能打起来吗无论是否受理,浙江省消保委的此番尝试已然载入史册》《监督实名车票铁路补票出新规诉讼监督显威力》为题进行了报道,坚定地站在了维权第一线,为此次公益诉讼提供了至关重要且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中国消费者报》深入剖析、详尽解释浙江省消保委的诉讼依据,阐明其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同时跳出个案,分析此案对于打破垄断思维、推动行业格式条款改革、维护万千消费者集体利益的巨大潜在价值。该报道如同一面旗帜,在舆论场中树立了一个清晰的坐标,为浙江省消保委的主张正名、扩音,将浙江省消保委“为万千消费者讨个说法”的初衷和勇气,精准地传递给了全社会。

该例公益诉讼最终取得满意成果,2020年6月20日,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推广实施,覆盖了1300多个普速铁路车站。今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纸质火车票(报销凭证)将成为历史。

多年风雨同行,我见证了《中国消费者报》以笔为盾,守护消费公平;以墨为灯,照亮维权之路。同为消费维权的工作伙伴,我深感敬佩。《中国消费者报》始终理性而温暖,坚定而包容。愿未来与《中国消费者报》继续携手,以专业与公信力,为中国消费者撑起一片更晴朗的天空。

记者手记

维权初心永不褪色

崔砺金秘书长从《中国消费者报》的读者成长为消费维权事业从业者。透过他的经历,我仿佛看到了一份专业报纸跨越时间的生命力。他摩挲着报纸的手势和眼中闪烁的光,让记者真切感受到,当年新闻学子心中那颗“为民发声”的种子,已通过另一种方式生根发芽。他向记者所讲述的不仅是《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参谋智囊”“舆论同盟军”的价值,更是一个个关于理想与实践的温暖故事。当报纸上的铅字真正转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工作,当远方的经验被成功借鉴并落地开花,记者作为记录者,深刻体会到了一种超越媒介本身的传承力量——那份始于情怀、归于责任的消费维权初心从未褪色,反而在岁月的打磨下愈发坚实。一份好报纸的价值,或许正在于此:它不仅是信息的载体,更是行动的指南和精神的火炬,点燃一盏灯,照亮一群人前行的路。

消费维权携手同行

“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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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施本允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