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太药业(002370)发布公告,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2016-2018年在未开展真实业务情况下确认销售收入并实现资金流转,导致亚太药业2016-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浙江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及罚款。
公司对该违规情况及时整改,对前期会计差错追溯重述,对2016-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并于2022年4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选聘,加强人员培训。
2021年7月6日,公司还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年,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新生源为温州康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三万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主动披露违规担保事项,委托律师应对。目前,为浙江三万药业有限公司担保案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为温州康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保案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同时,公司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上海新高峰虚增数据详情
年份
虚增营业收入(万元)
虚增营业成本(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万元)
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
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成本比例
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
2016年
10,053.27
6,470.94
3,351.73
11.65%
12.37%
23.29%
2017年
17,608.24
10,186.04
7,370.78
16.26%
16.96%
31.08%
2018年
17,731.65
10,817.32
6,687.03
13.54%
14.73%
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