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团购烤全羊套餐,55-60斤重的羊套餐价1280元,男子买了5只,到场后男子发现羊都很小,就拿出提前准备的称,趁活羊还没被宰之前称重,称后他发现,其中最大的一只才34斤,最小的只有25斤左右,这跟店家宣传的差太远了…对此,店家是这么解释的。 10月10号这天,一个探店博主在团购平台上的烤全羊店买了五只“55-60斤”的碳烤内蒙雪山羊,一份的团购价是1280。 为了验证重量,他特意携带自备电子秤,在活羊没有宰杀前进行现场称重,结果却令人瞠目。 只见最大的一只羊只有34斤,最小的只有25斤左右,五只羊的重量较宣传值缩水近半。 博主当场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投诉。很快,两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与博主、店家三方共同复称。 结果显示,四只羊重量分别为34.2斤、31.1斤、29.1斤、27.4斤,第五只羊因设备问题没有完成称重。 但现场工作人员直言,这数据和宣传的确实对不上号,具体差多少还要再核对。 视频发布后,有眼尖网友发现这家店的团购套餐已经悄悄改了,原本标价1280元、标注“55-60斤”的套餐,如今调整为1286元、标注“35-40斤”的新套餐,且在菜品名称中特别强调“足斤足称”。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这家店,负责人解释说,1280元那个套餐是之前的促销活动。现在天气转冷,羊肉成本上涨,我们不得不调整价格和重量标注。 现在的斤数都是实打实的,我们的秤去年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质检,有效期到明年6月,不信你可以自己带秤来称。 对于博主反映的缺斤少两问题,店家另有说法,他们表示,当天仓库确实有符合55-60斤标准的羊,但因为物流延迟,那批羊还没运到,这位顾客就急着称了现有的羊。 当被追问具体细节时,对方以“正在配合调查”为由婉拒采访,表示一切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已经立案调查中,目前正在比对商家宣传资料、交易记录、称重设备鉴定报告等证据,后续将公示调查结果。 现在天气冷了,烤全羊可以说是冬季聚餐的“硬菜”,动辄上千的价格却遭遇这么大的重量缩水,确实让人寒心。 这个视频我看了,博主去吃羊付了60斤的羊钱,看羊有点小就自己秤了一次,五只羊最重的35斤最轻的25斤,店主杀羊之前博主还问了一句是不是我的羊,店主确认是的,有人搜了一下这家店月销2000单,如果都是这么算的话,这家店一个月最少黑了顾客100多万… 想不用想,1280元有活羊60斤吗?我们当地吃草的黑山羊一只60斤左右的活羊要差不多2500元! 不过也有懂行的朋友说,这个真是倒霉了,懂的人都知道,一只羊大约50-60斤,杀完的肉就是30左右斤!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烤全羊店缺斤少两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烤全羊店在团购平台明确标注“碳烤正宗内蒙雪山羊(55-60斤)”,并以1280元价格销售,但消费者现场称重发现五只羊实际每只重量仅为25-34斤,明显远低于宣传的标准。 这个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欺诈, 商家既然在商品页面明示“55-60斤”的重量参数,那就属于对商品关键信息的承诺性宣传。 消费者基于这个信息购买,但是实际交付的商品重量存在显著差异,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家辩称“因物流延迟导致符合标准的羊未到”,但没能提供物流记录或库存凭证佐证。结合其事后调整套餐标注为“35-40斤”并强调“足斤足称”的行为,可以合理推定商家对重量不符事实知情,存在主观故意。 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即退还团购费用,并额外赔偿三倍价款。 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商家称“秤已通过质检且有效期至明年6月”,但这个抗辩仅能证明计量器具合法,不免除他因为虚假宣传产生的民事责任。 称重设备合法仅仅是交易基础,商品实际重量与宣传不符仍构成欺诈。 截至10月15号,这家烤全羊店仍在正常营业,但涉事套餐已暂时下架。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