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某小区业主何先生反映,他的房屋刚交付几个月便出现阳台地漏反水问题,至今已反复发生4次,导致家中多次被泡。他认为,反水与二楼的排污管设计不合理以及小区物管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有关,开发商及物管方应该为此负责。10月15日,该小区物管方对此有不同说法。
反映:反水问题致家中多次被水泡
据何先生介绍,2021年12月收房时,验房师就发现新房墙角存在渗水问题,他向开发商反映未获整改。此后,何先生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他在外地工作,房屋少有居住。2022年7月,在收房仅7个月后,何先生发现,房屋北侧阳台地漏首次出现反水导致屋内被泡;2023年5月,地漏再次反水,他被迫拆除万元木地板并封死该地漏;2024年10月,房屋南侧生活阳台的地漏也发生反水;2025年5月,厨房洗手池反水,导致其家中第4次被淹。
何先生称,这是第二次地漏反水,导致家中被水泡。
何先生称,每次事发后,他先后向开发商和物管反映,均没有下文。数次遭污水浸泡,导致家中的木地板、橱柜及冰箱等受损,经济损失约6万元。
何先生认为,反复反水的根源在于楼栋排污水设计存在缺陷:该楼栋百米高主排污管仅采用外径为75毫米的规格,而根据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百米高楼房的主排污管应使用外径110毫米及以上的规格。他家在二楼,作为承受排水压力最大的二楼并未设置独立排污管。同时,何先生也质疑物管方在日常维护管理,特别是公共管道的清淤疏通上存在失职。
回应:有住户向排污管丢弃杂物
10月14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何先生家看到,客厅、厨房的地面及墙面有泡水痕迹,北侧阳台处有一根排污管,南侧生活阳台的一个地漏已被闲置。据悉,该单元楼共有28层。
10月14日,何先生家的橱柜有被水泡过痕迹。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摄
当天,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的开发商,对方工作人员称“找物管方”便挂了电话。何先生表示,他就此事向12345反映后,五象新区相关部门回复称,已责令开发商履行维保义务,并要求限期整改,但开发商以资金紧缺为由无法落实。
何先生所在单元楼共28层。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摄
10月15日,该小区物管方相关人员回应称,历史处理记录显示,该问题的原因在于该栋楼有住户向排污管丢弃了难消融的杂物。由于该房屋为空置房,何先生反映后,物管方均在第一时间响应并处理。为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物管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道巡查,并依托“不文明曝光台”等机制,持续开展文明居家宣传,引导住户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分析:三方或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此事,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王麒翔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楼上部分业主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若反水是因排污管道设计不合理(如二楼未设独立排污管)或施工存在隐蔽瑕疵(如管道内有建筑残留物)导致,则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应承担侵权责任。其次,若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清淤不及时导致堵塞反水,则物管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若能证明反水是因楼上邻居不当使用(如丢弃难溶解杂物)公共管道所致,则楼上邻居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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