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安徐晰玙)“李同学你好,你暑期兼职被拖欠的工资,我们已经帮忙追回……”10月10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顺利转入当事人账户,开化县人民法院法官王佳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场历时3年的维权案终于结束,开化法院成功为20名兼职大学生追回工资和代偿款合计8万余元。
2021年夏天,位于开化县城的某餐饮公司雇用李某、刘某等20名大学生,为其推销面值为45元的代金券。公司承诺,将支付每人每天100元的底薪,同时每售出一张代金券还可获得5元提成。
李某等人积极推广,累计成功售出900多张代金券。然而,当他们向公司索要工资与提成时,却被告知因场地问题,餐厅无法正常开业,工资暂时无法发放。
代金券的购买者也得知了餐厅停业的消息。他们在向餐饮公司退款未果后,转而向李某等推销代金券的学生要求退款。李某等人主动担当,将他们此前推销出去的代金券全部原价收回,累计向消费者退还共计4万余元。
李某等人与餐饮公司多次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损失,但均无结果。2022年4月,李某等人向开化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开化县综治中心立即将情况通报至开化法院。依托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综治中心的机制优势,双方迅速联动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共同组建专项调解团队,推进纠纷化解工作。2022年9月,县人社局先行垫付工资款4万余元,对某餐饮公司的破产程序也依法有序启动。
今年5月,通过破产清算与股东出资追缴,餐饮公司所欠款项被全部追回。破产管理人随即对县人社局、李某等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最终实现100%的债权清偿率,李某等20名大学生拿回了全部被拖欠的工资及代偿款。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从事兼职工作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薪资标准、工作时间等内容,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凭借有效证据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遇权益受损,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