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雇个洗碗工,
干满一个月就跑,
问题真不在员工身上!
我当初还觉得阿姨太矫情——不就是多摘个菜、拖个地吗?
直到自己洗到半夜直不起腰,才把工资涨到2500,特意写明“只洗碗”。
结果大叔来了,后厨喊他擦灶台,服务员让他收桌子,三天就扛不住溜了;干练大姐来,从收桌到擦玻璃、切菜全揽了,加100补贴也留不住。
现在总算想明白了:不是人不愿多干活,是老板总把“搭把手”当理所当然,忘了“洗碗工”有边界。你付的是洗碗的钱,却想让人家当全能杂工,谁心里能平衡?
到现在店里还没留住洗碗工,忙起来我自己上,后厨师傅也得搭手。你们说,打工者把“分内事”拎清楚,真的是“计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