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9日起,靖西市受台风接连影响,导致多乡镇、村屯出现严重内涝。全市全力抢险救灾期间,一网民梁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抖音平台,采用转发拼接、夸大其词等方式发布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公众认知,引发社会不必要恐慌,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靖西市委网信办联合靖西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迅速核查,于10月16日依法约谈该发布者,现场通报其违规事实,明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并责令删除不实内容、签订网络文明承诺书。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灾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为救灾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网警普法小知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二、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靖西市委网信办、靖西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靖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