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好的老师,说没就没了,身后事还遇上一桩窝心的理赔官司。 表姐夫姓周,是河南长垣那所小学的班主任,教五年级。每天早上六点半准能在走廊看见他,手里提着个洗得发白的布袋子,装着前晚批改到深夜的作业,雷打不动要先检查教室门窗。 2025年3月26号那天,天刚蒙蒙亮,他刚拐过走廊拐角,突然就倒在地上。 同事们慌了神,一边喊村医一边打120,村医骑着电动车赶来时药箱都磕在台阶上,可等半个多小时后救护车到了,人已经没气了——医生说急性心梗,走得太快了。 学校早就给他买了工伤保险,人社局很快认定了工亡,赔偿款下来时,表姐抱着他的遗像哭了半宿。 后来才想起学校还给老师们统一买过商业意外险,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却说“工伤保险赔过了,商业险不能重复赔偿”。话里话外还怪学校没及时救人才导致死亡。 上周法院判了,法官说工伤保险是法定保障,商业保险是合同约定,根本不是一回事,该赔的63万一分不能少,连家属请律师的3万块诉讼费也得他们出。 表姐拿着判决书说,老周总念叨“当老师就得对孩子上心”,他用命护着的讲台,法律终究给了公道。 其实哪有什么“赔过就不能再赔”的道理?就像老周常说的,该孩子们的知识不能少,该劳动者的保障,更不能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