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辜鸿铭参加宴会,美国女人一脸鄙夷地看着辜鸿铭,上菜时,她故意用嘲讽的语气:“你喜欢这汤吗?”辜鸿铭没有回答,美国女人以为他听不懂英语,气焰更是嚣张,没曾想,当辜鸿铭上台演讲完后,他望着吃惊的美国女人:“like speech(喜欢我的演讲吗)?” 在那个新旧交替、风雨飘摇的时代,总有一些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撕裂时空的奇景。 辜鸿铭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身上流着葡萄牙人血液、生在马来西亚槟榔屿、精通十几种欧洲语言的“假洋鬼子”,却成了那个时代最固执的中华传统捍卫者。想看懂这个怪人,你得明白他为自己打造的三重武装。 辜鸿铭的语言天赋,从来不是为了交流,而是一把出鞘即见血的剑。他懂得如何将语言变成一场精准的攻防艺术。 在德国的火车上,有德国人嘲笑他倒拿着报纸,他连头都没抬,用一口流利纯正的德语悠悠回应:“德文这点东西,太简单了。” 见对方瞠目结舌,他甚至轻描淡写地补充,自己能倒背歌德的《浮士德》,这一击,不仅是秀语言,更是对文化优越感的降维打击。 他反击的精妙之处,在于总能用对方的逻辑构建一个无法反驳的陷阱,当英国房东太太嘲讽他祭拜祖先是封建迷信时,他慢条斯理地反问:“那你去墓地给你父母献花,他们能闻到花香吗?”一句话就让对方哑口无言。 在美国人的宴会上,一位女士轻蔑地问他:“你喜欢这汤吗?”他不动声色,直到宴会后发表了征服全场的英文演讲,才走到那位女士面前,微笑着回敬了一句:“likespeech?”(喜欢我的演讲吗?)瞬间完成主客易位,他的反击,总在不经意间,却直击要害。 他外在的锋芒,源自他深不可测的学识内力,那是他最坚实的盾牌,这面盾,是中西两种文明共同铸就的。 他十岁起就在英国义父布朗的指导下,硬生生背下弥尔顿六千多行的《失乐园》和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但亲生父亲的一句“勿忘自己是中国人”则像一枚烙印,刻在他心里。 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他与马建忠长谈三日之后,那三天,彻底点燃了他回归“精神故乡”的渴望,让他毅然辞去殖民政府的职位,在28岁那年回到了陌生的祖国。 为了扎根,他用的全是蛮力,先是把整本《康熙字典》背下来,再从《论语》开始,一部部啃读经史子集。 这份苦修也曾遭遇暴击。学者沈曾植曾当面批评他学问不够,建议他滚回去再读二十年书,辜鸿铭没有争辩,两年后,他找到沈曾植,平静地表示张之洞书房里所有的藏书他都能背诵。 这次,沈曾植被彻底折服,由衷赞叹,中华文化的传承,要依靠辜鸿铭这样的人,这面学贯中西的盾,让他面对西方时毫无自卑,面对传统时则满怀敬畏。 如果说言语是剑、学识是盾,那辜鸿铭的整个身体,就是他插在时代洪流中的一面旗帜,一面充满争议却绝不倒下的旗。 民国来了,皇帝都剪了辫子,他却依然拖着那根长辫,穿着长衫马褂招摇过市,这早已不是习惯,而是一种鲜明的文化立场宣言,他用自己的身体进行着一场旷日持久的行为艺术。 世人称他“辜疯子”,他似乎也乐于用“疯癫”作保护色,袁世凯搞贿选,有人想拿钱买他一票,他先是狮子大开口,对方真送钱来,他转手就把钱花在交际花身上,再用棍子把送钱的人打出家门。这种荒诞的行为,恰恰表达了他对政治最彻底的鄙夷。 就连他那些备受争议的个人癖好,似乎都成了这种文化坚守的象征,他声称自己写作时,必须闻着妻子的三寸金莲才能获得灵感,甚至作诗赞美。这在当时与后世看来都难以理解的怪癖,或许正是他对一种被时代抛弃的、病态的“旧传统美学”的极端迷恋。 他狂傲地宣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人,只有蔡元培校长和我两个。”这份自负,也是他将自身与整个混乱时代对立起来的姿态。 辜鸿铭的价值,不在于他坚守的东西是否全对,而在于他用一生,以一种极度个人的、充满矛盾的方式,去回应那个时代最核心的问题:一个古老的文明,在面对世界时,该如何自处?他本人,就是对这个问题最深刻、最生动的演绎。 主要信源:(凤凰卫视——狂士辜鸿铭:我的辫子有形 你们的辫子无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