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去失足女的出租屋包夜嫖宿,半夜时分,想要再次发生关系时,遭到失足女的拒绝。看到女子收钱不办事,这么不讲武德,男子一气之下把她杀害,随后逃之夭夭,成为一桩悬案。18年后,男子再次因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信息比对,男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杨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这18年来,他虽然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却一直活在内心的不安之中,苦苦挣扎。 2004年12月12日晚上,杨某心痒难耐,想找个失足女寻求内心的慰藉,于是,他跟朱某谈好了“包夜”的价钱,心里满是龌龊的盘算,这一晚能随心所欲。 朱某的出租屋不大,陈设简单,就一张床、一个小桌子和靠墙的柜子,屋里灯光昏昏暗暗的。 两人按照事先约定完成了第一次交易后,杨某倒头就睡,压根没把朱某的感受放在眼里。 大概到了后半夜,杨某从睡梦中醒来,酒劲还没完全过去,色心又起,翻个身就想跟朱某再次发生关系。 没成想,朱某直接摇了摇头,明确拒绝了他,表示不想再来一次,打算倒头就睡。 这一下子戳中了杨某的火气,他瞬间就炸了。明明花了钱包夜,朱某凭啥拒绝他?收了钱不办事,这也太不讲武德了。 杨某一边吼着,一边伸手想去拉朱某,语气里满是不耐烦和贪婪。 朱某被他的凶相吓了一跳,但还是坚持自己的底线。 杨某见朱某态度坚决,心里的邪火越烧越旺,看着朱某不肯妥协的样子,眼里渐渐冒出了凶光,之前的欲望彻底变成了恶意。 看到朱某拼命反抗,又抓又喊,试图推开这个失控的男人。可她的力气远不如杨某,反抗反而彻底激怒了对方。 杨某气急败坏地甩开朱某,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转身就朝着朱某的颈部砍了过去。 锋利的刀刃瞬间划破皮肤,杨某还不罢休,又用手死死勒住她的脖子,直到确认朱某彻底没了呼吸,这才松开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朱某,杨某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弥天大祸。 他匆匆收拾一番,趁着夜色逃离了苏州,一路向南,辗转到了广东、广西等地,隐姓埋名,过起了东躲西藏的日子。 本以为时间能掩盖一切,却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2年3月,杨某因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正是这次案件,警方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信息比对,发现杨某的DNA等信息与18年前命案线索高度吻合,确定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3年3月30日,也就是杨某刑满释放的当天,他刚走出监狱大门,又被民警再次抓获。 面对警方出示的证据,杨某这才如实供述了18年前因嫖宿遭拒而杀害朱某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某因朱某拒绝其再次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便从厨房拿来菜刀,砍向朱某颈部,并用手勒住她的脖子,直至其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某虽然包夜嫖宿,但朱某明确拒绝后,他还违背了朱某意志,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其发生性交,并导致朱某被杀的后果,这已经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杨某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这两个犯罪行为相互独立,分别构成不同的罪名,应当对其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从一时冲动犯下命案,到18年逃亡惶惶不可终日,杨某终究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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