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场引发热议的案件。00后男子陈某与80后女子罗某恋爱,后因不甘心二十岁年龄差分手,女方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期间全部转账57万元。 法院认定女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转账,在认可男方已经返还了10万元之外,判决男方仍需返还41万,这这意味着男方需要返还恋爱期间57万中的51万。 引发热议的点在于,同类的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对调,男方给女方花钱,则判决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即使判决返还,比例也不会如此之高。如何在现如今的社会环境下尽可能在法律层面保证男女平等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个惹人关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