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问一下山西: 这波立法禁止诋毁大龄未婚女性,真心该夸,但几个问题也跟着冒了出来。 首先,“大龄”到底是多大?28还是35?没个明确标准,执行起来怕是容易含糊。然后啥算诋毁侮辱?是骂脏话算,还是说句“再不嫁没人要”也算?得有具体说法才好界定。 不过处罚这块倒有谱,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则罚款拘留,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最让人关心的是,要是女性诋毁侮辱大龄男性,能一视同仁吗? 其实立法的核心是反对歧视,不管针对哪类人、哪种性别,人格尊严都该受保护。现在迈出这步很可贵,但把细节捋清楚,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你觉得“大龄”该怎么界定才合理?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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