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原正厅级干部景亚萍受贿一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5年,被告人景亚萍利用担任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长,贵州科学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45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景亚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景亚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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