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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5年级男孩小烨和同学玩耍时被撞了一下后肚子疼,家长带他去检查,被告知要

山东菏泽,5年级男孩小烨和同学玩耍时被撞了一下后肚子疼,家长带他去检查,被告知要肚里有个瘤子要做腹腔镜和手术,谁知这一做就是14个小时,小烨十二指肠、胰腺、小肠和大半个胃等多个器官被切除,以后只能靠静脉注射营养维持生命。 据红星新闻报道,小烨是个活泼好动的小男孩,案发时他刚刚上五年级。 二三年10月26日,小烨和同学一起玩闹时,不小心被同学撞了一下肚子,小烨一直吵着肚子疼,于是小烨妈妈岳女士带他去县医院做了个检查。 检查完后,医生告诉岳女士,可能当时撞的不巧,小烨肚子里有个血块,要住院。 在做完CT后,岳女士被告知,小烨的胃和胰腺之间有个肿瘤,要做腹腔镜和切除手术。 岳女士吓坏了,可她和丈夫也不懂,只好听从安排。 当天12点40分左右,小烨被推了进去,13点左右进行腹腔镜探查时,一名医生告诉他们小烨大出血,要做开腹手术,小烨的父亲签了字。 16点10分左右,岳女士和丈夫被告知,小烨还需要做十二指肠切除手术。 小烨的父母觉得事情不对要求中止手术并转院,可医生告诉他们小烨此时不具备转运条件。 僵持了一个小时,小烨的父母同意签字,可手术中又出现了肠管血肿情况。 20点45分,岳女士和丈夫又得知儿子要做血管移植手术,21点10分左右,又被告知要做末端回肠及部分升结肠切除肠吻合术。 一直到凌晨2点20分,手术才结束,整个过程持续了14个小时,岳女士和丈夫一共签了4次字。 岳女士说,小烨进去没多大会,医生就慌慌张张过来说大出血了要开腹,他们本来不同意的,可医生不让转院。 开了腹后,又说胰腺上长了瘤子要切除胰腺和十二指肠,就这样一两个小时就让签字一次字,他们多次想转院不愿意签,医院就说他们不配合治疗。 就这样,小烨的消化吸收器官基本被切除完了,十二指肠、小肠、胰腺、胆囊全部被切除,胃切了三分之二,结肠就剩50厘米。 岳女士认为,县医院没有能力做这样的手术却不让他们转院,给小烨带来了不可逆的伤害,并且没有告知他们可能存在这么大的风险,影响了他们的决策。 经第三方鉴定,县医院在此事中有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在做腹腔镜术式选择、术前准备、告知等方面都有问题。 成武县卫健局也指出该院病历、知情同意书、术前会诊均存在问题。 岳女士和丈夫都是普通上班族,案发后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县医院赔偿了他们20万,但小烨需要进行多器官移植手术,这点钱对他们来说是杯水车薪。 岳女士和丈夫希望,能看到小烨做手术的录像,查清真相,还小烨一个公道。 那么,本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成武县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首先,在给小烨做腹腔探查术的时候,该院在术式选择上有瑕疵,术前准备不充分,对应当预见的风险未预见且无应对措施,同时对手术风险和替代疗法的告知不充分,未能尽到充分的专业说明义务。 另外,成武县卫健局也指出该院存在24小时内未完成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记载不全面且签署不规范、术前会诊不够规范等问题。 这些行为均表明该院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 其次,该院过于自信导致术前准备不足,没有充分预估手术风险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这体现了该院在医疗过程中的疏忽和懈怠,符合过失的特征。 最后,小烨遭受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只能靠静脉注射营养维持生命,这种损害后果严重影响了小烨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对其未来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该院的违规行为与小烨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方鉴定书显示,该院的过错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小烨目前所面临的严重损害后果。 所以,本案就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该院的过错导致小烨遭受严重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应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此外,还需考虑小烨因身体残疾而产生的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鉴于小烨后续还需要进行多器官移植手术,医院还应承担未来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 虽然医院已经赔偿了20万,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费用远远不足以弥补小烨及其家庭所遭受的损失。 除了赔偿外,卫健局还指出该院存在病历、知情同意书、术前会诊等方面的问题,并已于5月26日立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该院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相关责任医务人员也可能面临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