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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截至10月末已回购4.82万股 耗资95.51万元

2025年11月4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披露了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5%,成交总金额95.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区间为19.40元/股至20.00元/股。

回购方案背景回顾

据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方案设定的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为22元/股。后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24日起调整为21.40元/股。按调整后价格上限测算,若以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233.6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8%;若以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6.82万股,占总股本的1.14%。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10月末回购进展详情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具体数据

回购股份数量

48,200股(4.8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0.05%

最高成交价

20.00元/股

最低成交价

19.40元/股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955,120元(95.51万元)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价格上限21.40元/股,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合规性及后续安排

公告强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期间内实施回购,且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亦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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