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这个案子即惊悚,又匪夷所思…高级精神病患者 独居的同某有1998年、2008年两

这个案子即惊悚,又匪夷所思…高级精神病患者 独居的同某有1998年、2008年两次精神病就诊记录,姐姐弟弟都不在身边,时隔十余年突然发作杀人,目前警方已启动精神鉴定。《刑法》第18条规定,只有作案时“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经法定鉴定确认,才不负刑事责任;要是像同某这样“时隔十余年未治疗”,若鉴定显示作案时仍有部分辨认能力(比如知道杀人是错的却没控制住),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得担刑责;要是发病时精神完全正常,更要按故意杀人罪正常判。对独居精神病人,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如同某的姐姐弟弟)有看管义务,若因疏于监护导致伤人,哪怕同某不负刑责,监护人也要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现在就等同某的精神鉴定结果,但无论如何精神病都不应该是“免罪金牌”! 你觉得独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该如何落实?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