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12年,被辞退的整100天,我们几个一同被辞退的同事终于有一些行动了。 天没亮就爬起来,约着去了省会。刚到地方,单位领导的电话就追过来,说不让进。好在我们几个都硬气,这么些年的委屈憋在心里,今天不讨个说法,哪能就这么回去? 说真的,谁愿意用这种方式维权?要是能好好商量,谁想大冷天往外面跑?在单位干了12年,从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熬成快四十的中年人,连个正式工的边都没摸着。被辞退这100天,领导连个电话都没打过,寒心呐。 这些年见多了劳务派遣的事,说是“同工同酬”,可福利、晋升机会差着一截;说是“临时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我们不是不懂法,只是总想着“好好干总有回报”,结果最后连个像样的交代都没有。 今天来这儿,不为别的,就想问问:12年的青春和汗水,到底该怎么算?也想告诉跟我们一样的兄弟姐妹们,该争取的权益别轻易放,法律是兜底的保障,咱老百姓的辛苦不能白搭。 希望这一趟能有个结果,也盼着更多企业能明白:员工拿青春换的,不该是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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