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权利,本质是责任而非所有权。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家长有责任,在此我想再次呼吁和普及一下强制报告制度,引用三亚检察的公众号:“强制报告不是“可报可不报”的选择题,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必须要做的事儿。强制报告的电话是110,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情况,请大家一定不要犹豫,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看完调查细节,其实能理解这对家长的初心他们可能真的觉得“回归自然”是好教育,想让孩子摆脱功利化的成长环境。但切记不要把孩子当成验证自己教育理念的实验品,这样再美好的初衷也变了味。这次专班干预,也指出了放任孩子赤裸是失职,又帮着建立健康档案、持续跟踪,这背后的法律逻辑是能矫正的先矫正,能修复的先修复,毕竟对孩子来说,原生家庭的爱还是最珍贵的。但如果家长不听劝,一直让孩子处于危险中,法律也绝不手软,轻则发家庭教育,强制学习,重则直接撤销监护权,让更合适的人来照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