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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自行车还要测酒?”11月12日晚,在北京朝阳区驹子房路南向北方向的夜查现

“骑电动自行车还要测酒?”11月12日晚,在北京朝阳区驹子房路南向北方向的夜查现场,不少非机动车骑行人面对交警的酒精检测感到疑惑。当晚,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与以往聚焦机动车不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人首次被纳入酒驾筛查范围,两小时内便有3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酒后骑行被查处。夜幕降临后,驹子房路车流渐稀,辅路一侧的交警已就位,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逐一拦停,开展吹气检测。“您好,车停一下,测个酒。”随着交警的指引,骑行人纷纷配合完成检测,部分人坦言此前并不知晓非机动车也有“酒驾”说法。当晚9时50分,一名年轻男子骑行电动自行车经过时,酒精初筛仪亮起警示灯,经呼气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53mg/100ml;随后又有两名驾驶人先后被查出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28mg/100ml和55mg/100ml。由于三人血液酒精含量均未达到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交警对其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并明确告知“不建议继续骑行,可推车步行或选择其他安全出行方式”。其中一名驾驶人表示,当晚和同事聚餐喝了少量啤酒,“以前不知道非机动车不能酒驾,现在清楚了,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事实上,禁止醉酒骑行非机动车并非新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得醉酒驾驶,违反者将面临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可扣留车辆。今年7月,北京交管部门启动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已将酒后骑行纳入严查范围,此次夜查是专项整治的延续深化。交警介绍,非机动车稳定性本就弱于机动车,骑行人饮酒后会出现肢体平衡失调、判断力下降、反应变慢等问题,极易引发摔倒、碰撞等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无防护措施,事故后果往往更直接。就在11月11日零时许,北五环外环辅路上清桥东侧,驾驶人冯某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单方事故身亡,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令人惋惜。值得注意的是,非机动车“酒驾”与“醉驾”有明确区分: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至80mg/100ml为饮酒骑行,予以批评教育;达到或超过80mg/100ml为醉酒骑行,将处以50元罚款。若醉酒骑行引发交通事故,肇事者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酒驾情节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入冬以来,北京交管部门每天“不定时、不定点”开展夜查,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灯逆行、酒后骑行等易肇事肇祸行为。此次将非机动车纳入酒驾筛查,正是为了压实安全责任,消除道路隐患。交警提醒,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骑行都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市民需牢记“开车不喝酒,骑车也不贪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