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在于狗先咬人,
由此引发人摔死狗的行为,
演变到最后的恶性事件!
过错方意识到犯下的错误,已愿意承担后果。
可狗主人认为不能就此结束,纠集家人“私闯民宅,打砸财物”,甚至对当事人产生威胁。
就这一点已经触犯法律,更何况在处于人多的一方在当事人家里,已经产生来心理恐慌与威胁!
强势的“审判”当事人,当事人出于对家人的保护与自身的安全,如果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还算家里的顶梁柱吗?
如果连爱人与女儿都保护不了,这个男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哪怕到最后,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是我一人,只要家人平安!
或许是防卫过当,或许是正当防卫。
公平、正义永远不会站在邪恶一方,都是根据事实为依据。
希望这个现实的案例能起到示范作用,结局究竟如何?
期待吧!被狗咬伤案 养狗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