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摔狗反杀案
为何会上升到刑事案件
又为何如此颇受争议
本质是大家看够了“受害者要先让步”的憋屈。
一条狗扑过来,没人问主人为啥不拴绳,
反倒怪被扑的人反应太激烈;
有人闯进门,没人谴责私闯民宅的嚣张,
反倒纠结防卫的尺度够不够“温柔”。
这哪是守护正义,分明是给施暴者开绿灯,
给受害者套枷锁。
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是让好人忍气吞声,
而是要让不法者先怂。
当狗主人放任宠物伤人时,该担责的是他自己;当闯入者突破家门防线时,防卫者本该有选择反击的底气。
所谓正义,就是要把刀架在施暴者的脖子上,而不是捆住受害者的手,让好人敢反抗、敢维权,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别再让“受害者要冷静”成为枷锁,
也别让“防卫过当”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