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孩,和男孩子一起去买婚房。
女方母亲提出只写女孩一个人的名字。
男孩也不敢反驳。
房产销售说:“小伙子,今天这个电话你不打,这套房子我也不卖给你。”生意当然没有成交。
他们看中了一套4室2厅的新房,就在要签合同付款的时候,女方的母亲提出只写女孩一个人的名字。
男孩唯唯诺诺,也不敢反驳啊。
——一逼换一房这傻小子,没见过女人吗?
家长有责任呀,该有成人礼还是要认真对待的哈。
女方母亲就是捞女一样!凭啥双方出钱只写女方名字?除非钱全部女方出。
销售做了件大善事,设想:如果女方得逞,事后不成婚,离婚,男方人财两空,很容易走上绝路的,闹不好女方家里要搭进几条人命。
做人不能太坏,不劳而获要付代价的。
男人愿意跟女孩一起AA买房的不多,遇到这么好的帅哥,还不写俩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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