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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位80多岁的老人,在做饭时,燃气灶突然点不着火,他们在网上找了家排名靠前

上海,两位80多岁的老人,在做饭时,燃气灶突然点不着火,他们在网上找了家排名靠前的维修公司,师傅上门后,10多分钟换了一个点火器,却张口给老人要1254元。老人只问了一句怎么收这么多钱,没想到,对方瞬间翻脸:一分不能少!维修工人高马大,老人担心受到伤害,赶紧给他转了账,事后,家人上网一查,发现老人竟遭遇了天价骗局!

80多岁的陈老伯和老伴单独居住,孩子们只有周末才回家。

重阳节那天,老两口早早的买好了菜,想好好的做顿午饭庆祝一下。

老伴摘菜切菜,全部准备妥当后,陈老伯当起了火头军。

他顺手打开燃气灶,没想到,燃气灶罢工了,连续多次点不着火。

看着灶台上摆满了顺好了,准备下锅的菜,陈老伯一时着了急。

他拿起手机,在百度上搜索,想找一家维修燃气灶的商家。

他在搜索栏输入燃气维修几个字,点开后,立马跳出很多链接。

他找了一家排名靠前的商家,按着电话打过去。

不一会,有个人主动联系了他,问他是不是家里的燃气灶坏了?

陈老伯把情况说了一下,对方让他先不要着急,随后要了陈老伯家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果然,没有多大功夫,维修工就到了。

可这维修工一没穿工装,二没戴工牌,直接说自己是燃气公司的维修人员。

陈老伯当时就怀疑对方的身份,不像是正规公司的人员。

他正想问一下,来人却一口气报出燃气灶的型号、和安装日期,且精准无误。

这下陈老伯放心了,他家这台燃气灶是燃气公司安装的,应该是留有备案。

陈老伯老两口,就把维修工当成了燃气公司的人员。

来人也不多说,拿起工具一顿操作,再一打火,果然点燃了。

维修工说,就一个小零件坏了,我给换了个新的,放心用就行了。

陈老伯亲自试了试,还挺好用,就问维修工师傅,刚才是哪里的问题,换了啥零件?

维修工说,是点火器坏了,我已经换好了新的。

陈老伯问,多少钱啊?

维修工顺口说:1254元。

陈老伯和老伴当时就愣住了,不就是换了个小零件吗,咋会这么多钱?

旧零件我看都没看着,怎么就收1000多块钱呢?

虽然陈老伯只是质疑,谁知对方瞬间翻了脸。

他大眼珠子一瞪,语气强硬的说:1254块钱,1分不能少!

看到对方身高体壮,声音发狠,陈老伯和老伴顿时慌了。

两个80多岁的老人,一辈子没和人红过脸,他们再也不敢说话,生怕惹恼了对方,对自己不利。

此刻陈老伯只想快点把他请走,他哆哆嗦嗦的拿出手机,给对方转了1254块钱。

但有一点陈老伯很清醒,他要求对方开发票。

维修工开始还不乐意,在陈老伯的坚持下,他才不情不愿的在工具包里掏出一张单子。

手写了收款金额,和保修三年,并装模作样的留下了手机号。

陈老伯仔细一看,单子上没有维修公司名称,也没有公司地址。

更是连个章都没有,显然就是一张废纸。

但对方把单据往桌上一放,直接走人了。

陈老伯拿着这张没啥信息的单子愣在原地。

老伴就劝他,有电话,有三年质保不怕找不到人。

事后,陈老伯越想越不对劲,买个燃气灶才多少钱?

一个点火器就收了1254元,这确实有点贵了。

随后他让家里人上网查了查点火器的价格。

这一查,可把老人气炸了,网上同款的点火器只要几块钱一个,

原装品牌的也不到100块钱。

价格上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陈老就想找对方理论理论。

他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开始正在通话中。

他又接着打,对方就不接了,后来干脆把他拉黑了。

这不就是专门坑骗老人吗?可现在想维权,人却找不到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陈老伯的遭遇?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本案中,维修人员故意隐瞒点火器的真实价格,收取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费用,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

老人本以为维修师傅是正规维修公司人员,基于信任接受了服务,却遭遇了价格欺诈,按照上述条款,老人有权要求维修方,退还多收的费用,并进行3倍赔偿。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9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有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正常的部件等行为。

维修师傅未明确告知老人,真实的维修成本,以高价更换一个实际价格低廉的点火器,属于虚报故障部件价格、夸大维修成本的行为。

老人有权利获得真实、合理的维修服务,维修师傅的行为,损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陈老伯还是想曝光此事,以此提醒老年人,家里不管是家用电器,还是疏通下水道。

一定要找靠谱的正规商家,或通过官方渠道联系对接。

千万不要相信那些,低价引流,高价维修的蒙牌商家。

遇到似的骗局,保留证据,直接报警,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