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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涉9.81亿元民事诉讼最新进展: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大鱼财经

11月21日,苏州银行公布了一起涉9.81亿元民事诉讼的最新进展,将一起陈年票据诈骗案再次拉回公众视野。

根据公告,苏州银行于一日前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裁定书》。其中一份准许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替代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出诉讼;另一份则驳回了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的起诉。目前,无法预判当事方是否会在法定期限内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今年5月,原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120家农信机构及村镇银行合并组建成为内蒙古农商银行,自然也就承接了鄂尔多斯农商银行的资产、业务与债权债务等。

公开信息显示,这起案件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当年,一家名为杭州汉康贸易有限公司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签发了总金额高达11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201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向苏州银行转贴现一批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6亿元;同日,苏州银行将其转贴现至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同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将其转贴现至民生银行三亚分行。

但2016年票据到期后有5亿元无法兑付,引发了一系列连环诉讼。先是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起诉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起诉苏州银行,苏州银行则起诉鄂尔多斯农商行。经过一审、二审以及再审,法院最终支持了苏州银行的诉讼请求,鄂尔多斯农商行被裁定拍卖、变卖其持有的7.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债券以清偿债务。

然而,时隔近六年,事件又起波澜。鄂尔多斯农商行认为,此前案件处理结果使其遭受重大损失,希望通过诉讼挽回损失。

2024年10月12日,苏州银行收到鄂尔多斯农商行的诉讼文书,后者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包括苏州银行在内的各家银行、汉康贸易公司等关联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及赔偿责任,涉案金额为9.81亿元。

彼时,苏州银行回应,与鄂尔多斯农商行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已于2016—2018年期间经多级法院审理,均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且相关案件已执行完毕。

根据苏州银行最新公告,法院已驳回起诉,暂不确定当事方是否会提起上诉。

苏州银行前身是2004年成立的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更名为苏州银行,2019年在深交所上市。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4.77亿元,同比增长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7亿元,同比增长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