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健身被直播,太尴尬了”“无语,在外面吃饭被人直播”……商家直播,不少消费者都有过“被入镜”的遭遇。18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自己在消费时被迫入镜,成为商家直播引流中的“背景板”。
记者探访发现,直播带货、直播揽客已成许多商家的营销标配。然而,镜头扫过之处,不少消费者表示,在不知情、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入镜”,他们感到不适,而商家则多以“展示真实场景”为由进行辩解。对此,法律人士提醒,商家这类营销可能构成侵权。
消费者
莫名“被上镜”觉得隐私受到侵犯
18日17时许,记者在环岛南路一家网红咖啡店的直播间观察到,镜头被设置于户外区域的较高位置,而多数顾客并不清楚自己的一举一动正被实时直播。
市民林女士近期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扰。“我在健身房跳尊巴舞,突然发现商家竟开着直播,真的感觉被冒犯。毕竟运动是为了释放压力,并不希望陌生网友对我的动作或身材评头论足。”当她向商家询问“直播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时,商家却轻描淡写地回应称新开课程需要提高知名度、吸引流量,并称“拍到也就一瞬间,谁也不认识谁,怕什么?”
市民小许和朋友在一家餐厅用餐时,发现自己吃饭的画面被实时播放在短视频平台上。“商家说是为了展示店内热闹氛围,但既没有提前告知,也没有打码处理,感觉隐私受到了侵犯。”小许直言,商家这种做法是不尊重消费者,把顾客当成了“演员”。
商家
如果顾客介意会调整镜头角度
除了健身房、餐厅,记者调查发现,有理发店甚至一些以儿童为主的游乐园也在出入口显眼位置架设备进行实景直播。
记者联系多家进行实景直播的商家,大部分辩称直播拍摄顾客属无意之举,且不会对画面进行二次传播。“如果有顾客介意,我们会调整镜头角度。”位于同安区南门路的一家连锁餐饮店相关负责人表示,直播是品牌规定,难以取消。
此外,一家游乐园工作人员在记者指出“被直播”可能侵权,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时,表示会将问题向上级反馈。然而,当记者再次进入该直播间时,实景直播仍在继续。
一名从事直播行业的李女士透露,主要是由于平台规则“鼓励”室外场景,且人多的场景更容易获得流量倾斜。“我从事餐饮直播,老板喜欢播餐厅人多的画面,这样既显得人气旺,也能获得平台更多流量。”她说。
记者了解到,部分商家因担心实景直播影响顾客体验,已改用固定机位,以风景为背景进行直播。厦门海景千禧大酒店市场传媒总监苏榕阳表示,大多数客人不愿“被直播”,因此他们选择将直播镜头固定在特定区域,只将镜头对准主播。
律师
构成侵害肖像权还可能侵犯隐私权
这场流量与权益的博弈中,商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直播”,又该如何正确维权?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认为,商家在直播中,未经消费者知情和同意,为了揽客、引流将其摄入镜头,并在网络直播间向公众展示,本质上属于具有明确商业目的的营销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害。
许东进一步分析,对消费者而言,被侵害的不仅是肖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突然被置于众目睽睽的直播镜头下,容易引发不适与不安,这是对人格尊严的冒犯;如果直播内容还涉及消费者的私人活动、行踪轨迹或不愿为他人知晓的言行,则可能同时侵犯隐私权,形成人格权侵权的竞合。
许东为消费者提出以下维权建议:第一,树立权利意识,预防为先。进入场所时留意是否有直播提示,并可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不愿入镜。第二,果断取证,现场主张。一旦发现被侵权,立即通过拍照、录像、录屏、截图等方式保存证据,务必记录直播账号、时间及在线人数等信息,并当场明确地向商家或主播提出异议,要求其停止拍摄或进行遮挡处理。第三,善用维权渠道。若现场沟通无效,可采取向直播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厦门日报记者杨霞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