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的法律陷阱,强奸罪自我辩解的三大致命误区 在陈律师的执业生涯中,经办过不少刑事案件,其中最令人扼腕的,往往是当事人因为一句话,而在审讯室里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清白。 今天,我想提醒大家,尤其是男性朋友们,在面临此类严重指控时,如何避免因错误自辩而陷入法律陷阱。普通人的常识,与法律的逻辑,常常是两条平行线。 第一,千万不要说:“她没有反抗。” 很多当事人理直气壮地认为,对方没反抗就是同意。但法律的核心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沉默不代表同意,没有反抗,可能是因为恐惧、醉酒或无力反抗。你强调这点,在法律人听来,恰恰证明你意识到了她可能不同意。这非但不能脱罪,反而成了对你不利的证据。 第二,更不要说:“我以为她同意了。” 这是最苍白无力的辩解。法律看的是客观事实,不是你个人的主观猜想。你说“你以为”,恰恰向办案人员暗示了——她原本可能并不同意。这会将你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而最致命的一句话是:“我愿意赔钱。” 这句话,在侦查阶段几乎是“致命伤”。这会被解读为一种“赎罪心理”,等于变相承认了事实。你要知道,赔偿是事后补救,绝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一旦你急切地提出赔钱,就等于亲手关上了无罪辩护的大门。 那么,正确的辩护核心是什么?所有有效的辩护,都必须紧紧围绕两点展开: 第一,要么证明性行为根本没有发生。 第二,要么用扎实的证据链证明,她是完全自愿的。 除此之外,任何基于情绪、道德或常识的辩解,比如“她生活不检点”、“我戴套了”,在法律上不仅毫无意义,甚至是在自证动机。 朋友们,法律是一门精密科学。我的职责,就是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在复杂的案情中厘清事实,守护程序的正义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既需要高深的专业造诣,更需要一份不迎合、只忠于法律真相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