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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拟出决定:推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四川在线记者刘佳

以法治护航探路共富。11月24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决定(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四川拟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攀枝花市开展若干“小切口”立法相结合的“1+N”法治供给模式,以构建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为试验区改革探索提供精准、有效的法治保障。

“通过法治方式明确支持政策、保障改革探索,对于持续深入推进试验区建设非常重要。”11月25日,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攀枝花市米易县普威镇独树村村委会主任王永兰表示。

为何立法:以法治护航探路共富

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战略部署、立足全省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为全省推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的重要实践。

四川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房方在对决定草案作说明时介绍,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广泛领域和深层次改革,需要突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进行先行先试。通过立法作出决定,能够有效协调跨层级、跨领域事项,系统总结和确认实践经验,明确省级支持政策,赋予改革探索空间,为试验区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内生动力提供稳定的法治预期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省、市、县(区)各级以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制定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强大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将支持试验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连续三年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常委会领导统筹、专门委员会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并报请省委同意,确定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攀枝花市开展若干“小切口”立法相结合的“1+N”法治供给模式,以构建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为试验区改革探索提供精准、有效的法治保障。

如何推进:“1+N”模式与“四大原则”勾勒实践路径

据介绍,决定草案坚持服务大局与聚焦试验相结合,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为统领,立足攀枝花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阶段,明确了试验区建设的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突出在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四化”转型等关键领域的先行先试作用。同时,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省级统筹与市负总责”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在法治框架内鼓励大胆探索,明确容错免责机制,为改革创新“松绑赋能”。

决定草案明确了制定决定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路径。强调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为路径,为全省实现共同富裕探索经验。

职责分工与协调机制方面,决定草案明确了省人民政府在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责,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在落实任务、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并对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以构建“省级统筹、市负总责”的协同推进机制。规划引领与区域协作方面,支持攀枝花市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支持攀枝花市围绕产业发展、要素流通等重点领域与省内省外其他地区加强协作。

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政策是决定草案的重要内容,围绕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核心目标,决定草案明确了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数字化转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关键领域的具体任务和先行先试方向。

决定草案还强化了支撑保障措施,以及社会参与和容错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为探索实践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