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楚雄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冒充公安民警、特警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江。
自今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江虚构“市公安局民警”“特警队员”“警务教官”等身份,以“摆平案件”“打点关系”“介绍入警”等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
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为骗取信任,不仅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假警服、假装备,更公然在网络平台上盗用牺牲民警的警号,身着假警服拍摄视频、图片,严重玷污公安英烈荣誉,损害公安机关形象,行为极其恶劣。

接到线索后,楚雄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摸排和连日蹲守,最终于11月12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江成功抓获。
目前,王某江相关社交平台账号已被封禁,其因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有网友评论:
“骗子胆大包天!必须严惩不贷!”

新闻多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重申:人民警察的荣誉与尊严不容玷污,牺牲民警的警号象征着奉献与忠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亵渎。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为防范此类骗局,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
核实身份是关键。如对人员身份存疑,请牢记其姓名、单位、警号,并通过拨打110或前往附近派出所核实。“走关系”不可信。公安机关一切业务流程公开、透明、规范,不存在任何“花钱摆平”“违规操作”的空间。凡是声称能通过非正规途径办理事项的,均为诈骗!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背景”与“承诺”,不随意添加所谓“警察”的私人社交账号,不向任何人泄露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
二审:艾沐
三审:欧阳灵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