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 没结婚的情侣们要重新掂量了! 新规明确婚前同居认定为家庭成员,这哪儿是政策调整,分明是给恋爱加了道“责任滤镜”! 以前很多人把同居当“试婚”,觉得合不来就散,没什么约束;现在不一样了,一旦同居就有了法律层面的身份关联,再也不能随便“拎包走人”。 其实这政策根本不是要为难年轻人,而是戳破了“低成本试爱”的假象——同居本就该是奔着结婚去的认真考量,而不是不负责任的“临时搭伙”。 它既保护了真心付出的人不被渣男渣女欺骗,也逼着大家在进入亲密关系前多些慎重。 你觉得婚前同居认定为家庭成员,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会因为这个政策改变同居的想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