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最高检依据反家暴法精神,将具备共同生活基础(如连续同居6个月、经济互助、社交公开)的婚前同居视为“家庭成员”,解决精神虐待、冷暴力追责难题。这一定是有利于保护女性的举措,主要是有了这个受害者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4小时生效),申请法院禁止对方对人身伤害以外,还可以禁止对自己精神虐待(长期辱骂、情感操控、经济控制)。之前有人长期网暴纠缠我,我还亲自去杭州互联网法院了解了这个人格权禁止令,法官说对于网暴者还没有先例,只有过被家暴的妻子要求过。如果不是家庭成员关系,受害人很难申请到,现在把有共同生活基础的婚前同视为“家庭成员”,这使得受害人具备了申请人格权禁止令的条件。我完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