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同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此次人员变动已获得股东会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强调,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董事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