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1月27日,蚌埠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该市新修订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市区中环线以内划定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将面临1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规划定的禁放区域,具体范围为市区世纪大道以南、老山大道以西、南外环东段及芦山大道以北、秦集路及黑虎山路以东、胜利西路以南、大庆北路以东的围合区域。通告明确,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遇重大节庆活动需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或举办焰火表演,须经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并发布公告后方可实施。
蚌埠警方介绍,城区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污染空气。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警方同步发出三大倡议与提示:一是严格遵守燃放管理规定,在允许区域内安全理性燃放,禁放区外若遇重污染天气也不得燃放;二是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不违规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切勿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三是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积极举报违规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通告明确: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新规要求,共同维护城市平安有序的环境和清新洁净的空气,携手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大皖新闻记者李勇通讯员朱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