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14岁男生跟父母吵了一架,一气之下留下遗书,从10楼跳了下去,结果摔在草坪上没有当场死亡,恰好有小区保安经过,误以为男生喝多了,又因错把“10楼”听成“4楼”,再将男生送到4楼门口就离开了。直到4个小时后男生母亲才找到他,可男生已经死亡了。事后其父母认为,儿子的死是因为保安的错误判断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遂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90万余元。法院这样判!(来源:海报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时年14岁的赵某正在上初中,由于陡然增加的学业压力再加上青春叛逆期,赵某与父母的关系非常紧张。 2024年11月的一天,赵某放学之后回到家里,再次因为学习上的事情与父母发生了争执。 这么跑到自己的房间里,越想越喜爱的委屈他,认为父母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感受,竟然一时想不通,留下一封遗书后从10楼一跃而下。 不幸中的万幸,赵某跳下来的地方正好有草坪,草坪缓解了一部分的压力,使得赵某并没有当场死亡。 恰好小区保安巡逻经过这里,发现赵某趴在草坪上,起初还以为是赵某喝醉了酒,于是便上前询问赵某家在哪里。 由于赵某伤势已经非常重了,说话也有些不清晰,而当时保安也并没有多想,竟然错误的把10楼听成了4楼。 保安将赵某送到4楼门口后便离开了。 而赵某父母这边,发现赵某不在家中后心急如焚,开始四处寻找,最后在4楼门口发现了奄奄一息的赵某。 虽然赵某的父母第一时间拨通了急救电话,不过由于赵某伤势过重,还是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事情发生之后,赵某的父母认为,由于保安错误的判断,导致赵某措施最佳抢救时机,与赵某的死亡存在必然联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90万余元。 可小区物业认为,保安并没有亲眼目睹赵某坠落的过程,这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虽然保安听错了楼层号,但是错误并不在保安,是因为赵某说话含糊不清。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在面对安全风险时需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范举措,降低业主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应该为赵某的死亡负绝大部分责任。 而物业公司有义务且必须做好相应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这在法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另外法院认为,保安将赵某送到4楼之后,在没有其他人进行接应的情况下便离开,对于赵某措施最佳抢救时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认定,由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赵某父母30万余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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