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国人”又来挑战底线!
义乌外籍人士酒驾被查。拒不配合还理直气壮。说自己经商雇了上
百人。
就该被“特殊对待”?
觉得法律对他无效?
在中国的土地上。
哪来的“洋大人”特权?
友好是相互的。
尊重不是单方面的迁就。
我们欢迎守法的投资者。
但绝不纵容违法的“特权者”。
经商赚钱是你的能力。
但违法违规就得受罚。
这和国籍、身份没有半毛钱关系。
惯出来的优越感。
早该被法律的底线击碎了!
我的观点很明确:
包容不等于无原则纵容。
平等从不是“高人一等”的借口。
在中国境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谁都不能搞特殊化!
你怎么看待这种“外籍特权”思维?
该怎么杜绝类似的嚣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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