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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女医生坐诊接待病人,病人是本地的,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广州话,谁知女医生

广东广州,女医生坐诊接待病人,病人是本地的,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广州话,谁知女医生不是本地的没听懂,便让病人说普通话,病人一听当时就炸了,你听不懂广州话你到这当什么医生?没想到女医生直接反问病人:那你可以不在这看呐,谁规定听不懂本地话就不能在这当医生了,上岗的时候也没人要求我必须会广州话! 医院的走廊里全都是人,大家都焦急的等待着叫号。 就诊室里的女医生正低头填写着病人的病历,门却咣当一下被推开。 一名病患阿姨拎着个挎包就闯了进来,皱着眉头看着就不太舒服。 没等女医生开口,阿姨就坐在椅子上,说了一长串的广州话,语速还快的不行。 女医生手里的笔顿了一下,抬起头,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可眼神里透着点茫然。 她不是广州本地人,虽然在这也干了很多年,但是她一直没学会本地话。 而平时接诊大多是说普通话的病人,偶尔碰到说广州话的,也都是简单几句,或者有家属帮忙翻译。 像阿姨这么流利又急促的,她是真没听懂几句,只大概捕捉到 “心口闷”“头晕” 这几个关键词。 女医生放下笔,语气还挺温和的和阿姨说:您能不能说普通话呀?我这边广州话听得不太明白。 万万没想到,这话一出,阿姨脸直接黑了,眼珠子一瞪,音量高了八度。 你听不懂广州话你来广州当医生?街坊邻居都讲本地话,你连基本的都听不懂,你怎么给看病,这也太离谱了! 医生是救人的,要是连沟通都有问题,那不开玩笑吗,我看你就不配当医生。 阿姨这一喊,整个候诊区都安静了,女医生看着病患的言行举止觉得特别可笑。 女医生见状坐直身子,没再顺着阿姨的话说,反而直接反问了一句: 阿姨,您要是觉得我听不懂广州话就没法给您看病,那您可以不在这看呐,医院又不止这一家,您可以找能听懂广州话的医生去。 阿姨没想到女医生会这么说,愣了一下后,火气更盛,指着女医生哇啦哇啦说了一堆。 女医生冷静后,告诉病患阿姨,每个人都有选择医生的权利,而我也有在这工作的权利。 没人规定听不懂本地话就不能在这当医生,我也是凭本事来这家医院上岗。 走的都是正规招聘流程,而且当初医院也没人要求我必须会说广州话。 没想到病患阿姨一听这话更激动了,大喊到我来看病你要黏捻我走?我要投诉你,你就不配当医生,就要开除你! 后来这事被围观的人拍下来发到网上,评论区都炸锅了。 不少人认为医生没问题,现在普通话都普及多少年了,全国各地都说普通话。 阿姨也太霸道了,广州是大都市,又不是只有本地人,普通话本来就是国家通用语,医生说普通话没毛病啊。 难道去四川工作就得会四川话,去福建就得会闽南语?那外地医生不用看病了,天天光学方言得了。 医生治病靠的是专业能力,又不是靠方言流利度,只要能看好病,说啥话不行,难道会说本地方言就能包治百病? 但也有不少人共情患者阿姨,有人说:我特别能理解阿姨的心情!我奶奶 80 多了,只会说广州话。 上次去医院碰到个外地医生,俩人鸡同鸭讲,奶奶急得直哭,病情都没说清楚,后来还是我赶过去才用普通话说明白。 老人本来身体就不舒服,再加上语言不通,真的很无助。 话说回来,其实俩人都没啥大错,就是立场不一样。 有人觉得要是阿姨真是不会说普通话那找人帮忙翻译一下也行啊,上来就指责医生不配当医生确实有点过分。 而女医生也别直接怼人,态度软一点,或者帮忙联系下会粤语的同事,没多大点事啊,没必要吵成这样。 其实仔细想想,这事真没啥绝对的对与错,就是语言不通引发的误会,再加上双方都有点冲动。 毕竟大家去医院的目的都是为了看病,不是为了吵架。 《通用语言文字法》第2条: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的法定通用地位,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是跨地域、跨人群的标准沟通语言。 医生使用普通话接诊,本身就是遵循法定通用语言规范,不存在行为过错。 《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3条: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医院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行业,法律仅“提倡”使用普通话而非强制,但这也意味着使用普通话是公共服务行业的规范沟通方式。 反过来,法律并未对公共服务从业者提出掌握当地方言的要求,所以患者指责医生不会广州话就不能当医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但是现实中需兼顾特殊情况:不少年长或不熟悉普通话的患者,看病时难以清晰表达病情,易耽误诊疗。 医院可做些人性化调整:分诊时询问语言习惯,协调至会粤语的医生诊室。 或安排懂本地话的志愿者/护士临时翻译,也可准备常用病情词汇对照卡,简单举措便能化解沟通障碍,减少矛盾。 对此,你怎么看待这件方言引发的矛盾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