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劳教授这统计学是得了于北辰的真传吗?于北辰名场面:我三枚拦你一枚,210%的拦截率。 按照这个逻辑,原来我们把四杯25摄氏度的水倒在一起,就能得到一杯100度的开水啦。 为什么几位法学教授都在重复“每年治安处罚800万,几十年后,没有清白之人”这句话?这就是纯文科生不学数学、不学统计学的后果吗? 稍微学一学,就知道这句话要成立,有一个重要前提假设,就是每年违反治安条例的人总是趋向于是新的一批人——啥意思呢,就是说一个人违反过一次就基本不会再违反了,下一个违反的人同样是从来没有违反过的人。只有这样,每年800万、1000万的违反者,才能将整个人口逐渐“染黑”。 但如果违反治安条例的人,来来去去总是属于有明显特征的一部分人口,通俗点说就是总是那帮泼皮无赖在被处罚,而又有一部分守序公民是一辈子都不会被治安处罚的,那么所谓的“每年800万,最后无人清白”就是个无稽之谈。 那么到底哪一种情况才更贴近事实呢? 事实是,大家扪心自问,你们的亲人朋友,同事同学,包括自己,一辈子中被治安处罚过的比例高么?不高。如果治安处罚是“犯者不再犯,下一个必是新人”,那跟封存不封存没关系,而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新中国建国到现在早应该是几乎人人受过治安处罚了,但显然这不是事实。 更贴近于真相的,就是有犯罪趋势的大概就是一个固定比例的人口(比如说14亿人里有4亿;作为例子,对数字不必较真),然后每年800万治安处罚,来来回回就是这4亿里面流转,而剩下10亿人是无犯罪趋势的,就一辈子不会受一次处罚。 这种对犯罪者在人群中的分布的考虑,其实哪怕社科学者,学过一点统计学的,都能下意识地考虑到,真的只有一点数字不沾的纯文科生会说“每年800万,几十年后无人清白”这种话。 如果法学界都是这种素质,那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好。真心建议以后法学专业都强制加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作为专业课,这门课不及格的不准给予学位,不然法学界充满于北辰。 我希望他们只是不懂统计学和概率论,但最令人担忧的恐怕是这样的情况:国内某些法学“专家”,几乎完全继承接受西方法系,不思考,不质疑,常年以来鹦鹉学舌、邯郸学步、人云亦云,以“和西方接轨为荣”,培养出来的人才,一个个都是西方法律体系的应声虫、传声筒,毫无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只会跟着高喊“废死”、“保护少数群体”……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制造特权、制造不公正,他们根本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治精神”。 他们从来没有为我们普通人争取过任何权利,他们推动的都是“废除死刑”、“罪犯子女考公”之类的东西,他们心心念念捍卫的都是罪犯、贪官、奸商、叛徒、不法之徒的利益。 但愿我只是杞人忧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