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交通警察”是谁?怎么管理车辆和人流? 提起交通警察,人们会想到现代街头身着制服、指挥车辆和人流、维护交通秩序的警务人员。其实,这种专门管理交通的职业和制度,是伴随着现代城市化、机动车普及和复杂交通网络发展才逐步建立起来的。 在没有汽车、红绿灯、马路划线的古代中国,街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交通警察”,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市交通处于无序状态。 相反,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和车辆(如马车、牛车、轿子、肩舆等)的增多,古人也探索出一套独特的交通管理方式,有专门的官员或人员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人流,保障城市运行的顺畅和安全。 要理解古代“交通警察”的角色,首先要了解古代城市的布局和交通工具。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坊、里、街、巷为基本单元的城市格局。 坊墙高筑、坊门夜闭,街道纵横交错,坊市分明。宽阔的主干道主要供官员、使节、士兵、大型车队通行,小巷则是普通百姓、商贩、行人往来的空间。 唐代长安、宋代开封、元大都、明清北京等大城市,街道宽度和交通流量都远超一般小镇。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马车、牛车、驴车、肩舆、人力车、轿子、步行等。随着经济和商业的繁荣,集市、庙会、节庆等人流密集的活动也对交通管控提出了挑战。 在没有现代交警的年代,古代城市交通管理主要依靠由政府任命的专门官员和辅助力量。唐代设有“街司”,宋代有“坊市司”“司坊官”,元明清时期则有“巡街”“巡城”“巡捕”“城门官”等。 这些官员的职责并非专门“指挥交通”,但管理城市秩序、维护街道畅通、保障行人安全,正是他们的重要工作之一。 以唐代长安为例,城市划分为百余个“坊”,每坊设有“坊正”“坊卒”,负责日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主干道和重要路口设有“街尉”“街卒”,专门巡逻,防止拥堵、冲突和治安问题。 宋代东京开封设有“街道司”,负责疏导人流、处理车辆纠纷、维持集市秩序。明清时期的“巡城马军”“巡捕房”则类似于现代的“治安巡警”,他们在日常巡逻中兼管交通问题。 古人管理车辆和人流的方法,既有制度规定,也有实际操作。首先是明确的交通规则。许多朝代都对车辆通行时间、路线、优先权等作出详细规定。例如,唐代规定普通百姓的马车、牛车不得随意进入御道,只有官员和使节持有“通行文牒”才可走主道。 宋代东京城内严禁夜间行车,非紧急情况不得驾车出行,以防扰民和事故。明清时期,城市内的主要街道划分车道与人道,车辆必须靠右行驶,行人靠左,避免混行造成拥挤和意外。 部分城市还规定车马不得超速行驶,遇到宫殿、寺庙、学宫、衙门等地必须下车步行,以示敬重和安全。 针对交通拥堵和事故,古代城市管理者有一整套应对措施。热闹的集市、庙会、节庆期间,政府会提前发布“禁车令”或“限行令”,只允许步行通行,禁止大车驾入。 重要路口和市场安排专人看守,维护秩序,疏导人流。遇有车马冲撞、争道、肇事逃逸等问题,官员会依法裁决,轻则调解赔偿,重则罚款、鞭打、监禁。 宋代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巡街官吏会在早晚高峰时段巡查主干道,发现堵塞或事故,及时指挥疏导,必要时调动人力清理路障。明清时期,城市中还设有“市卒”“街卒”“车夫行会”等自发组织,协助管理交通,处理突发事件。 在交通设施建设上,古人也有许多智慧。城市道路设计讲究宽窄适度、直通畅达,主干道多用青石、砖石铺设,便于车辆通行。 重要路口和繁华地段设有“街亭”“岗楼”,安排专人值守。部分大城市设有“车马店”“驿站”“停车场”,为过往车辆和马匹提供休息、停放和管理。城市主要街道两旁设置“界石”“隔栏”,分隔车道与人行道,减少冲突。 遇到重大活动或特殊时节,政府会在街道两侧悬挂标语、告示,提醒行人和车夫注意安全,有序通行。 古代交通管理还与社会风俗、法律制度紧密结合。儒家礼仪强调“让道于长者”“尊卑有序”,普通人遇到官员、贵族车马要主动避让。 朝廷和地方政府定期颁布“交通禁令”,如“禁夜行”“禁鸣鞭”“禁争道”等。发生交通争执或事故时,相关责任人要到衙门接受调查,按律赔偿或受罚。 部分朝代还设有“交通税”“车马牌照”等制度,以管理车辆规模和流动。明清时期,部分手工业者、商贩成立“车夫公会”“轿夫行会”,自律管理,约定营运规则,保障安全和秩序。 在人流管理方面,古代城市也有一套成熟的经验。重要街道、集市入口设有“检门”“门卒”,控制人流密度,防止踩踏和骚乱。 节庆、庙会期间,政府提前部署人员,划定行走线路,安排临时疏导点。遇到突发灾害、火灾、骚乱等紧急情况,巡街官员会敲锣打鼓、挥旗示警,指引百姓有序疏散。部分城市还设有“急救站”“医馆”,为受伤行人及时救治。夜间则有“更夫”巡逻,维持夜市、夜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