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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的全职妈妈,瞒着打工养家的丈夫,5个月内偷偷打赏男主播17万,甚至借网贷

结婚十年的全职妈妈,瞒着打工养家的丈夫,5个月内偷偷打赏男主播17万,甚至借网贷给对方买戒指、裤子、药品。丈夫发现后,通过外卖地址找到男主播,怒怼对方“你不是喜欢她吗?我给你送来了!”。面对退款诉求,主播公司甩锅“走法律途径”。 一、晴天霹雳!打工丈夫发现妻子17万打赏男主播 吴先生和妻子结婚十年,有两个孩子,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他在外打工。为了让妻子安心带娃,吴先生从没过问过家里的财务细节,可前段时间,一个偶然的发现,让这个原本平静的家庭彻底炸了锅。 那天吴先生下班回家,无意间看到妻子正拿着手机,对着一个男团直播的屏幕疯狂点爱心,眼神里的痴迷让他心里咯噔一下。“你这是在干嘛?”吴先生追问,妻子瞬间慌了神,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在吴先生的反复逼问下,妻子才坦白,她不仅经常看这个男主播直播,还加了对方微信,每天都聊天,而且为了怕被发现,所有聊天记录都删得干干净净。 更让吴先生崩溃的是,妻子说的“偶尔看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查了家里的银行卡流水和网贷账单,发现短短5个月里,妻子竟然给这个男主播打赏了17万多!除了直播间的礼物,妻子还私下给男主播点外卖、买戒指、买药、买裤子鞋子,简直把对方当成了“心上人”来宠。 “他就唱个歌跳个舞,说几句‘姐姐辛苦了’,把你捧得跟尊贵似的,你就这么心甘情愿花钱?”吴先生又气又痛,“你有老公,有两个孩子,有完整的家,你到底看上他啥了?”面对丈夫的质问,妻子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当被问到“后不后悔”时,她才默默点了点头。 吴先生后来才知道,家里本来就已经负债几十万,妻子打赏的这17万,全是她偷偷借的网贷!这一下,家里的经济彻底陷入了绝境。 二、怒找上门!丈夫当场对峙,主播全程“装哑巴” 越想越气的吴先生,不甘心自己的血汗钱就这么被挥霍,他翻遍了妻子的手机,终于从外卖订单里找到了男主播的地址。当天下午,吴先生带着记者和妻子,直接找到了男主播的公司。 当手机屏幕里那个巧舌如簧、甜言蜜语的男主播,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时,吴先生的妻子依旧一言不发,眼神躲闪,不敢直视对方。而男主播看到这阵仗,也没了直播间里的潇洒,全程紧绷着脸。 “我问你,你和我老婆到底是什么关系?”吴先生质问道,“你知道她有家庭、有两个孩子吗?”面对这些关键问题,男主播却像个闷葫芦,一口咬定“拒绝回答”。 看着对方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吴先生再也忍不住了,情绪激动地喊道:“你不是喜欢她吗?不是说要跟她在一起吗?今天我把她给你送来了!你倒是说话啊!” 一旁的主播公司工作人员赶紧打圆场,解释说:“我们平台是开放的,谁愿意来打赏我们控制不了,主播下播后的私人行为,我们会核实处理。至于你说的退款,建议你走法律途径。”这番话彻底激怒了吴先生:“你们主播诱导我老婆私下联系,喊她帮忙打公会赛、打PK,现在出了事就甩锅?这钱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必须退!”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炸开了锅,观点两极分化: 愤怒派网友:“这男主播就是PUA高手!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吊着,就是为了骗钱!必须严惩!” 惋惜派网友:“全职妈妈可能太孤独了,被几句甜言蜜语就冲昏了头,可也不能借网贷打赏啊,太糊涂了!” 理性派网友:“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个人能随便造的,这17万必须退!主播公司不能一推了之!” 三、法律解读!这17万能不能要回来? 主播公司让吴先生“走法律途径”,那这笔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婚内一方偷偷打赏主播,到底算不算违法?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吴先生的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将17万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打赏主播,而且这笔钱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明显超出了“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吴先生作为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主播和平台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 其次,关于主播的诱导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男主播明知吴先生的妻子有家庭,还通过私下聊天、甜言蜜语、承诺“喜欢”等方式,诱导她大额打赏、赠送礼物,甚至存在不正当关系,那么这种诱导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或不当得利,吴先生不仅可以要求全额退款,还可以追究主播的民事责任。但如果主播没有主动诱导,只是正常直播,那么吴先生只能主张返还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另外,关于网贷的偿还问题。吴先生的妻子借网贷打赏主播,这笔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妻子个人偿还,吴先生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吴先生能成功要回这17万吗?如果你的家人偷偷大额打赏主播,你会选择原谅还是离婚?对于主播诱导已婚人士打赏的行为,应该如何加强监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