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一位女主播心生爱慕,在直播间疯狂刷了29万的礼物。添加微信后,男子多次向女主播表露爱慕之意,却遭到了拒绝。此后,男子还想通过刷礼物、买东西、寄快递等方式追求女主播,均被一一回绝。 男子恼羞成怒,将女主播告上法庭,试图要回那29万。他的理由是:给女主播刷礼物“是基于建立恋爱关系、结婚为目的”。 不用法官判决,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钱是要不回来的。 女主播作为主播,如同艺人或娱乐明星,靠直播表演、聊天来赚取观众的打赏,而且这种打赏本就是观众自愿的行为。 而该男子纯粹是见色起意,以为多刷礼物就能和女主播建立恋爱关系,这想法何其荒谬。 女主播向法院提交了两人的全部聊天记录,没有诱导男子去打赏,甚至得知男子要与她谈恋爱,更是拒绝男子继续打赏。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在直播间打赏虚拟道具,是为了获得更好的观看体验、增值服务以及他人的关注,从而得到虚拟的精神满足,这属于一种消费行为。 不能将其视为以和女子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行为,因此男子主张女主播返还29万元款项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法治进行时 河南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