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5日讯12月4日晚,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12月4日14时许,我市牡丹区高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公安、医疗等部门迅速到场开展事故调查、伤员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聂某某(男,33岁)驾驶小型轿车沿高平路行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后,因驾驶操作不当,又先后与一辆电动两轮车和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致4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经检测,排除聂某某酒驾、毒驾,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中国网12月5日讯12月4日晚,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12月4日14时许,我市牡丹区高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公安、医疗等部门迅速到场开展事故调查、伤员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聂某某(男,33岁)驾驶小型轿车沿高平路行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后,因驾驶操作不当,又先后与一辆电动两轮车和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致4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经检测,排除聂某某酒驾、毒驾,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