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曾经的苟局苟仲文,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这15年间受贿2.36亿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曾经的苟局苟仲文,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这15年间受贿2.36亿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