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爆竹属于
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
近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聚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全环节,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生态环境稳定。
此次专项整治
明确九大禁违要求
精准瞄准
烟花爆竹监管关键环节
《通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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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形式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严禁将房屋、车辆、场地等资源出租或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和个人,用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
严禁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信、QQ群、抖音、快手等)售卖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严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采购非法、超标或违禁产品,严禁库存量及品种超出许可证核定范围,严禁流动经营或擅自变更经营地点;
严禁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群众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银川市公安局110、银川市应急管理局0951-6888158、银川市生态环境局0951-867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