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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王女士因为肺炎去医院输液,输液过程中她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了一个半月,她赶

江苏泰兴,王女士因为肺炎去医院输液,输液过程中她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了一个半月,她赶紧喊来护士。谁知道护士过来直接就把药品收走了,并且快速给理掉。医院给王女士的答复是:过期药物对身体没有影响。但是后期王女士身体出现不适,医院坚称:就是你自己身体的缘故,别想太多了。 据上游新闻12月8日报道称,王女士已经将这件事向上汇报,并且及时作出投诉。但是投诉后相关部门没有给出答复,王女士决定找媒体曝光。曝光之后、事件发酵,相关部门才给这家医院作出2万元发罚款和警告处罚。 王女士因为最近感染了肺炎,到医院就诊的她被安排住院。期间医院给她安排了挂水,一切准备就绪之后,王女士则静静等待输液结束。 输液过程中,王女士无意间瞥到输液袋子上的日期——生产日期:2023年7月14日;有效日期2025年7月13日。 看到这个时间之后,王女士当下就掐指一算,天哪,这个药品过期了啊,已经整整过期一个半月了。 王女士立刻喊来护士,叫停了这次挂水。她也跟护士沟通了这件事,但是护士并没有给出任何答复,而是快速的就把药品的袋子给取走了,并且到后面工作间直接就给处理掉了。 但是幸亏王女士将这一切都拍摄下来,手里也作了记录。王女士立刻跟医院方取得了联系,然而院方给到的答复是:过期药品对人体没有任何影响的,不要担心。 身体被输入了过期的药品,但是医院方却不肯担责,一直狡辩说不会有问题。这样的说法正确吗?根据王女士描述,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她身体确实产生了问题。 输入过期药品之后,王女士就出现了发热、胸闷、心悸的情况,她把自己的症状告诉给了医院,但是经过一番沟通,医院给出的答复是:是你心里压力太大造成,而且你本来就感染上肺炎,这些都是你身体原本的并发症。 对于医院的态度,王女士无法接受。当时,她就把这一切整理出了一份资料,向相关部门投诉。然而,她一直没有等到处理结果。 无奈,王女士又把这件事向媒体阐述,请求媒体来帮忙曝光。当媒体把王女士的遭遇给发布了之后,相关投诉部门才引起了重视,将处理结果告知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称,这家医院被罚款2万元,并且处以警告。这就是最终的处理结果。然而,这仅仅只是对医院的处理,但是自己的身体带来了伤害,医院不仅不承认,将来自己要是面临更为严重的病症,这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时间,王女士感觉自己陷入僵局,没谁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1.医院里的输液药品已经过期,并且还继续给病人用药,此举是否构成违法呢? 第一,相关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法。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物需要按照规定处理,属于劣药,如果有相关部门继续使用劣药,则构成性质非常严重的违法。 随意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此举性质非常严重,泰兴的相关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已经涉嫌严重违法。 第二、如果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使用过期药品行为非常恶劣,处罚也非常严厉。相关部门会没收药品、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如果因为过期药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相关机构还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则构成犯罪,相关人员需要倍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条法令来看,医院以及工作人员给王女士使用过期药品,此举非常恶劣,不仅需要面对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侵权赔偿。目前这家机构被处以罚款以及警告,而王女士表示身体已经出现不良症状,如果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相关涉事人员还需要被刑事判刑。 2.如果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患者如何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导致自己人身损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人身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如果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女士后续可以继续维权,时刻关注自身症状变化,保留就医资料、过期药品的相关记录等,后期可以走法律途径上诉维权。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