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网约车司机接了一个跨城单,行程80多公里,车费134.46元。乘客3个成年人,七八个行李,司机要求,28元的高速费由乘客自己承担,还要收50块钱的返程费,乘客同意了。谁知第二天,司机却被平台罚款50元,原来乘客支付50块钱后又反悔,向平台投诉司机多收钱。司机不服:不合适可以退单,背后下黑手就不地道了!
潘师傅一直在绍兴诸暨做网约车司机,并以此养家糊口。
就在前几天,他接了一个跨城单,可事后乘客的所作所为,让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原来,就在12月1日晚上10点多,他接了一个长途特惠大单,乘客从诸暨的一个公司,到金华的一个镇上。
总行程80多公里,车费是134.46元。
潘师傅本来挺高兴的,可仔细一看,他的高兴劲一下子全没了。
因为这一单到手的车费只有130多块钱,实际来说没啥利可赚。
但现如今生意不好做,他不接单,自有其他司机接单。
潘师傅接单后,将车开到了约定地点,接到了乘客。
乘客有3个成年人,行李却不少,大大小小的有七八个。
趁乘客还没上车,潘师傅就和3人商量,单程的高速费28元,由乘客自己支付,另外还要加50元的返程费。
乘客质疑多收的钱是否符合平台规则。
潘师傅解释说,因为是跨城,行程有80多公里,到手只有130多块钱,算下来司机是赔钱的。
做网约车司机不容易,也是要养家糊口的。
他这么一说,乘客也就同意了。
上车后一切都很顺利,潘师傅将3名乘客,安全的送到了目的地。
乘客在下车后,也将50块钱转到了潘师傅的微信上,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4点多,潘师傅突然发现,自己被平台扣了44.26块钱。
潘师傅懵了,自己又没违规,平台凭啥扣自己的款?
因为没接到通知,就这么被扣除了40多块钱,潘师傅愤愤不平。
可他仔细一看,显示的正是昨天的那一单。
潘师傅赶紧联系了平台,一问,果然是因为乘客的那50块钱。
平台称,不允许司机收取返程费,潘师傅的行为违反了平台规则,被乘客投诉,钱已经返还给了乘客。
潘师傅觉得,收取返程费是行规,网约车司机都知道,不然谁接这种单子?
既然大家都这样,也就成了被默认的潜规则,只要乘客不投诉,平台也不会罚款。
潘师傅气的不行,自己这是被乘客背刺了!
如果当时双方协商时,乘客不同意支付50块钱,自己会放弃订单。
然而让人恶心的是,这几个乘客太有心机了。
当面答应的好好的,还转了钱,事后却下黑手,投诉到平台,这事办的太不地道了!
作为网约车司机,晚上10点多接单属于加班,本以为,给老婆孩子挣个早餐费,没想到却被乘客暗算了。
潘师傅当即联系了乘客,就想问问他,为啥要这么干?
因为平台的隐私保护,他已经无法联系到乘客。
潘师傅只好和平台交涉,他解释称,自己并非恶意收取乘客的费用,是提前和乘客沟通好的。
明明都说的好好的,现在就感觉被人在背后捅了刀子,很不舒服。
平台称,他们也没办法,只能向上级反馈。
潘师傅联系了记者求助,希望能退回罚款,如果能联系上乘客,希望能给自己说一声抱歉。
记者联系了平台,客服回复,经核实,平台已经给乘客退款成功。
客服在确认潘师傅收取了乘客的返程费后,再次声称,他这么做不合规。
乘客投诉后,提供了相关凭证,证明潘师傅违规收取额外费用,所以平台只能做退款处理。
虽然潘师傅称,双方提前沟通好了的,乘客也同意了,但他却提交不了任何证据,证明乘客是同意的。
潘师傅这才恍然大悟,后悔当初在和乘客沟通时,自己没有录音。
他就因为拿不出证据,才被乘客反手一击。
潘师傅没料到,人心险恶,有些人根本不讲诚信。
但吃一堑长一智,这对他是个教训。
不过,平台做出了回应,经过和潘师傅沟通,证实这是个跨城单。
考虑到体验,平台给司机以红包作为补偿,随后,潘师傅也收到了50元的红包。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25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有关运营服务标准。
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司机收取返程费,若平台明确禁止此类收费,那么司机的行为,可能构成违规收费,违反了该条款规定。
但如果平台未禁止,且司机与乘客协商一致,司机按约定收费则不违反此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
事件中,司机在行程开始前,与乘客协商返程费,乘客在了解情况后同意支付,这符合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本案中乘客同意付费后又投诉,从法律角度看,乘客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但从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有失诚信。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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