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楼下小店买东西,遇过老板手滑的惊险不?
浙江台州有个老板,忙起来没留神,端着刚烧的开水转身,直接泼到刚进门的女顾客身上。
那水刚接的,烫得很!
但老板没躲,主动找街道办协调,说准备赔1.6万。
有人说:“又不是故意的,用得着全赔?”
也有人说:“开水烫人多疼啊,1.6万是不是太少?”
但我觉得,最怕的不是意外,是意外后的装没事、赖账。
老板这不躲不推的态度,比啥都让人舒服!
大家觉得,遇到这种无心之失,咋处理才双方都舒服?
